给我最特别的楼诚

【伪装者 楼诚】赋你色彩,予我华章 番外一

似是故人来

——《玉台新咏》参辰皆已没,去去从此辞。

 

崔中石婉谢了方步亭的好意,一个人走回那间小小的四合院。春末夏初,傍晚时分还不是很热,天黑的一天比一天晚,小孩子们聚集在家门口玩耍,到了吃饭的时间,家里的大人会大声吼着孩子的名字叫他们回家。

炊烟袅袅。

他突然觉得很累,很想回家。

可是回哪个家呢?

大姐已经不在了,上海的那个家回不得,北平的家,不想回。

这个城市,有成千上万的街道,成千上万的街道上有成千上万的屋子,夜幕降临,大人小孩围在一起,吃一顿热热乎乎的晚饭。灶下的一瓢、一锅、一刀、一铲,女人们可是十年如一日的,终而一生的为一人一家,煮就热饭热菜,是怎样的胸怀。

北平比不得上海,许多时令的鲜菜都吃不到。他想念冬笋炒肉,想念莼菜汤,想念滑藕片,想念城隍庙的蟹壳黄。

 

两个孩子在院子里玩,看他回来了都跑过来。“爸爸。”

“诶。”轻轻软软的应了一声,把小女儿一把抱了起来。

“平阳今天乖不乖?”又低下头去问儿子,“今天上学可还听话?”

女儿儿子俱是乖巧的点点头。

叶碧玉从厨房出来,两手在身上的围裙蹭了蹭,又撩了帘子回去:“中石回来了啊,伯禽平阳快去洗手,一会吃饭了。”

软软糯糯的,又带着些不容置喙的霸道。

他突然想起了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个女人,和那个回不去的地方,还有再也聚不齐的家。

院里支着一个小桌,放着四把椅子,三个简单清淡的小菜,借着主屋的灯光和已经爬上树梢的月亮,一家人默默的吃着晚饭。

叶碧玉一会给他夹菜,一会怕平阳手不够长夹不到菜,一边还要看着不让伯禽挑食,一顿饭忙得很。

这个小女人风风火火毛毛躁躁,带着些上海小市井的味道,却是将这个家打理的很好。他咬了一口豆腐,想到生命中另外的两个女人。

那是刚从海军俱乐部逃出来的时候。

程锦云冲他笑,那个时候他还不叫现在的名字:“友谊地久天长。”

他们刚刚劫后余生顺利逃出来,即使只是两个普通人,一起有过同生共死的经历,相较旁人也要亲密许多,更何况他本就对她有好感,俏皮的笑了笑:“看在你救了我的份上,勉强通过。”

不远处路灯下, 于曼丽青白着一张脸,双手环抱胸前,瑟瑟发抖。

心里一窒。

他知道于曼丽对他存了怎样的心思,他生就了一副好面孔,从小就有女孩子为他争风吃醋,又在浪漫之都度过了情窦初开的少年时期,这些小心思一摸一个准。他对于曼丽也是存了点心思的,从当初两人在澡堂不愉快的初见开始,明台就知道这个女孩对他来说是特别的。后来他们成了生死搭档,两个人一条命,枪林弹雨也毫不畏惧。

可是他偏偏又遇见了程锦云。

这个小女子温婉而大胆,小小的狡黠,有时候却又固执的要命。她的美和于曼丽不同。于曼丽是妖娆而危险的,五官小巧而精致,一举手一投足都是风情;程锦云是妍丽清秀的,端的是大家闺秀的落落大方。

红玫瑰与白月光,从来就是两难。

焚香的一瞬间才闻得到香味,品酒只有在刚入口的一刹那才最有味道,由此类推,只存在于顷刻之间的才是爱情的冲动。

可是你甚至无从得知,那究竟是心动,还是荷尔蒙作祟。

然而现在,都不重要了。

 

崔中石第一眼见到方孟韦时疑心自己看错了,除却年龄不对,他几乎同明诚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再看第二眼,却又觉不像。

他和明诚一起长大,后者近成年才去巴黎,后来回国人飞扬精神了不少,眉眼也长开了些,总之往那里一站活脱就是一个炙手可热的单身汉。但他的眉梢眼角仍带着谨小慎微,明楼知道,明镜知道,明台也知道。

那段暗无天日的经历已经刻在骨子里了,就算现在已经被打包扔到了心底最角落的地方,但他扔在明诚身上留下了印记。这同从小混世霸王一样长大的明台是不一样的,从小受宠的孩子,浑身上下都是藏不住的肆意潇洒。

方孟韦同明诚不一样。

他身上倒是有几分当年明台的味道。满身的棱角,天不怕地不怕的。也对,有个做中央银行北平分行的父亲,二十出头就当上了北平警察局副局长,年少有为,家底子又硬,他这身棱角确实没人敢磨。

只是他眉头似乎总皱着,脸上总带了点无奈。

崔中石想也是。

大哥不认这个家,不认父亲;父亲当年丢下妻儿,后来再娶了个小妈,偏生这小妈一举一动还挑不出错来;国民党内部腐坏,学生们常常抗议游行,他身为北平警察局的副局长,一身正气,日子肯定不好过。

背也挺得笔直——是真像明诚啊。

青年喊他:“崔副主任。”

他轻叹了口气,推了推眼镜,语气和缓:“你要不嫌弃,叫我崔叔吧。”

 

谢培东问:“你想过自己穿军装的样子吗?”

他笑了笑,没有答话。

穿军装啊,那是很多年以前的事情了。

下了飞机被老师下药带去军校,就换上了一身军装。料子硬的很,当然比不上他那些定制的西装。只是穿着穿着,也就习惯了。崔中石把手插在口袋里,有什么是不能习惯的呢?硬板床,结结实实的被子;每天差不多一样的菜色,少荤,饭还偏硬。他也习惯了。

后来还习惯了被枪的后坐力震得发麻的虎口,习惯了忍受疼痛,习惯了演戏,习惯了失去。

可是习惯,不代表就不痛。他把手抽出来,将重心换到另一只脚上。

军装啊,穿过,可那是国民党的军装,美式的小立领,英挺帅气。共产党的军装,还真没穿过。他勾了勾嘴角,别说,这共产党的军装还真就没有国民党的好看。

民国三十九年还是四零年的时候,他因为退学的事情被大姐罚跪。明诚躲在明楼后面偷笑,被大姐说“穿得像个小开一样”,当时他跪在地上幸灾乐祸。崔中石在脑海里想了想明楼和明诚穿共产党军装的样子,突然有点想笑。

谢培东说:“等到北平解放了,你、我、孟敖一起,在德胜门照张相,我们都穿军装。”

他点了点头。

是啊,马上就要解放了。

 

尸体就在木板床上,脸上盖了块白布,安静的,一动不动。胸口一个洞,血液已经干涸了。

方孟韦总觉得这一幕似曾相识。

如果他曾经看过崔中石胸前就会知道,那里有一个浅浅的印记。多年之前,有个和他眉目相似的青年塞了块怀表在那里,环抱着他的肩膀,轻轻在他耳边对他说,站稳了,别动。

然后稳稳地举起了枪。

只是当年那块他珍爱的怀表早就废了。而这一次,也再没有那样一个人,胆大包天,敢在刑场上让他金蝉脱壳。

床上的人很安详。

如果不是那无比碍眼的枪伤,方孟韦宁愿相信他是睡着了。崔中石从来都是和和气气的,一股儒雅的书生气,干净的甚至不像同钱打交道的人。他眉眼间从来都是一派平和,嘴角微微上翘,说话轻声细语带着点江南独有的柔软。

时间有着巨大的能量,山川变湖泊,沧海变桑田,也将一个人,生生变成了另外的模样。方孟韦永远也不会知道,他口中一派平和的崔叔,当年在十里洋场的上海是怎样的跳脱,搅出过怎样的鸡飞狗跳。

方孟韦觉得自己好像刚去车站送过这个人,他那天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还是如此的鲜活。可是这个人再也不会轻轻用手扶一扶金丝边眼睛,看着他的眼睛,对他说,孟韦,照顾好方行长。

身后叽叽喳喳互相推卸责任的人仿佛一出闹剧,方孟韦朝天开了一枪。

崔叔,我知道。

你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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