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我最特别的楼诚

【楼诚】味道图书馆

 通感症

任意门


1

    明楼嗜甜,用脑过度的人都喜欢吃甜食。

    但是他厌恶单纯靠糖分堆砌出来的甜。粗浅、俗气、腻味,且后味带苦。

    他中意的甜,前味清淡,带着入口即化的甘;中味醇厚,丝滑甜蜜却不觉得黏;后味余香,伴着回味和好心情。

    从小锦衣玉食养大的少爷,嘴自然是比常人要挑剔些的。

 

    明楼特别喜欢趁着大姐不在的时候欺负明台。因为每当大姐在场,明家小少爷总是会用软糯的童声黏糊糊的同大姐讲话,向大姐撒娇还有给大哥下套。

    明楼每每听到都觉得牙疼,就像是劣质的榛仁巧克力。奶粉香精还有添加剂堆砌出来的甜,不时还能咬到细碎的咯牙的榛子。

    他是真的牙疼。

 

    后来上文学鉴赏课,带着金丝边眼镜,穿着灰褂子白胡须的先生讲到“天鹅绒般丝滑的嗓音”时,明楼总会出神,这比喻有些新奇,他总不太能理解。

    彼时明诚还是小小少年,刚过了变声期,身量也开始抽高,相较于明台的不长肉仍显得有些瘦弱,但看起来还是精壮结实的。变声期时他不爱说话,某天下了剑道课兴冲冲的跑回家,冲进明楼书房喊道,“大哥”。

    明楼有些愣,不若一般少年的清亮嗓音。阿诚声音偏低,比他还要沉上几分,又带着少年的朝气,他觉得有点醉,满口白兰地咖啡的余香。

    浓厚香醇,入口回甘,带着些些的苦味,细品微酸,层次分明。

 

    他想,他还是比较习惯用味道,来做比喻的。

 

2

    通感症而已,并没有多大危害。而且他的症状也并不是十分严重。他后来查过心理学的书籍,精神类病症的一种,和修辞手法里的通感类似。

 

    明楼和大姐将阿诚接回明家时,一路上他都窝着一肚子的火。命人将桂姨的东西收拾好然后赶她出去,他站在台阶上,俯视那个苦苦哀求的女人,舌尖泛上一股有些难以忍受的腥气。

    他说,“你要折辱一个孩子,你要虐杀一个人,我就偏要他成才,成为一个健康的人,一个正常的人,一个受高等教育的人。不会辜负你抱养这个孩子的初衷。”(摘自原著《谍战上海滩》原话)

    长身玉立的少年,素来都是温润儒雅的样子,当下负手而立,不疾不徐字字铿锵,竟带着一股兵气。

 

    记忆中的阿诚,眼睛清亮如小鹿,仿佛初夏的露水一样清冽;声音虽带着些微的畏缩,却是软软乎乎清清脆脆,恍如带着艾叶香气的清明团子,包裹着熬得浓稠的猪油和的红豆沙;发色不是纯黑,倒有些似深板栗色,发丝柔软偏细。

    而他一路抱回家的那个孩子呢?

    遍体鳞伤,眼神有些呆滞浑浊,比同他一般大的孩子矮了小半个头。阿诚半清醒过来后哑着嗓子叫自己大少爷,他就像被人捏着鼻子灌下一杯放了大半个柠檬且泡过了头的柠檬水。

    酸,苦,且涩。

 

3

    第三次从衣柜里将做噩梦的阿诚挖了出来,明楼感受着臂弯里过轻的分量,太阳穴有些发疼。他旋亮床头那盏明亮的小灯,幽暗的房间瞬时被点亮,明黄色的温暖光芒,不若太阳那般刺眼,也不若日光灯那般清冷。

    明楼将小家伙放到床上坐好,后腰垫上一个枕头,被子拉至胸口,拿了帕子轻轻给他拭眼泪,“你看这灯,像不像昨天早饭时的奶黄包?”

    阿诚仍有些拘谨,他有些想笑,这般幼稚的话从大少爷嘴里说出来实在不太和谐。

    明楼看他嘴角想要勾起,又有些压抑,拍了拍他的头,“我去给你热杯牛奶。”他刚转过身,衣摆便被人抓住。

    “我不走,一会儿就回来。”衣服上的小手仍是没有松开。

    无奈,他只得从柜子里拿了一件自己的短外套给阿诚披上,衣服大了不少,都快拖到膝盖处了,阿诚比同岁的孩子要矮上好几分,他暗自记下以后要多给阿诚吃些,把以前的都给补回来。给小孩儿穿好毛乎乎的拖鞋,确认他没受着冻才把人一把抱起,向厨房走去。

    

    家里人都睡下了,明家大大的宅子安静的有些怕人。

    明楼将阿诚放在中岛上坐着,找了牛奶锅出来,点上炉子开始热牛奶。热到些微烫口时关火,加了两大勺蜂蜜,倒在白瓷杯里拿给阿诚。

    杯子挺厚实,拿在手上并不嫌烫手,反倒暖暖的。阿诚乖乖的坐在中岛上,脚都不带晃的抱着杯子细细的吹着,明楼就在一旁静静的等着,中途伸手将他搭在额前的头发撩到一边,看着他慢慢把一杯牛奶喝完。擦掉阿诚嘴上留下的一圈奶沫,将杯子洗了,他重又抱起阿诚,还恶作剧般的颠了两下,阿诚太拘束了,要皮的像明台那般没大没小才好呢,吓得小孩儿双手圈住他的脖子,而后轻手轻脚的回了房。

    “大少……”小孩儿在明楼的注视之下改了口,双手绞在一起,扭捏半天才说,“大哥,我今天能不能跟你睡。”

    明家大少爷觉得自己好像也喝了一杯加了两大勺蜂蜜的牛奶,满嘴甘甜,捏了捏阿诚没几两肉的小脸,“没问题。”

 

4

    明家是典型的南方人口味,不吃辣。一点儿都不吃。

    他和王天风第一次见面就不对盘,有人猜是因为家世背景。一个是桑赫斯特皇家军事学院*出来的优秀人才,一个是部队里摸爬滚打出来的兵痞子,虽然两人的实战水平不分上下,但是明楼骨子里的贵族做派和王天风的狠辣疯狂总归是格格不入的。

    其实并非如此。

    第一次见面,王天风只开口说了一句话,生死搭档介绍名字而已,“王天风。”

    明楼就像是被点着的炮筒子,面上不显,声音里却带着冰碴子,“明楼。”对面那个人,一开口,他就满嘴呛辣的味道,憋得呼吸难受。

    王天风是怎样的人精,他自是看出明楼的敌意,嗓音压低,变得空洞。明楼觉得嘴里那股子呛辣味更甚,狠狠的瞪了王天风一眼,转身就走。

 

    死间计划正式执行前他同王天风见面,彼时他已经能很好的压制住自己的情绪不受味觉的影响了。

    “死间计划,必须这么执行吗?”

    “必须这样。”

    “没得商量。”

    “我知道你背着我做了第二套方案,但是我不会执行。”

    “那你居然敢来见我。”

    “你居然敢用这种口气跟我说话。”

    明楼觉得一股子辣味已经在嘴里弥漫开来,就着王天风那副油盐不进的表情,他火蹭的就上来了。“现在是你欠我的。”

    “我欠你什么?”

    “你问过我吗?”

    “我为什么要问你?我是在执行任务。”

    “可你带走的是我弟弟。”

    “现在是战时,每天都在死人。你和我都可以死,唯独你兄弟不能死?”

    “你混账!”他被辣的觉得有些胸闷,有些喘不上气,疯子这些年道行见长,越来越能气死他了。

    “你混账!”

    冲进来的阿诚和郭骑云看到的就是自家先生和老师像小学生打架一样抓着对方的衣领。

    “你还敢骂我!”

    “骂的就是你!”

    明诚扯开他,“大哥,别动手,有话好说。”

    王天风还在继续叫嚷着,他却突然没那么火大了。明诚的声音就像是上好的枫糖浆临在初冬的第一场雪上,带着丝丝的甜意,又有冻人的寒意。

 

    每次见到王天风他都没办法好好思考,他披上大衣往外走,也许应该多珍惜,丧钟敲响了,谁知道下一次和他说上话,会是什么时候。

 

5

    明楼第一次告诉阿诚声音有味道的时候是在巴黎。那个曾经拽着他衣服不松手的瘦弱少年,后来成了他的小尾巴,什么都跟着他学,他也耐心的教;再后来,少年长成了青年,一如明家的家训一般,养花养牡丹,养草是兰草,出落的飒爽不凡,一如明楼所希望的那般独立。

    后来他想,阿诚不是草,他是一棵树。他有昂扬的朝气和不屈的风骨,现在他长得枝繁叶茂,将来,也能为明家遮风挡雨。明楼靠在厨房外的墙面上,看着那个一言不发在里面忙碌的人,带着些欣慰,又带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邪火。

    他本应该好好做助教做学者的弟弟,居然是和他接头的下线。明楼轻轻哼了一声,还真是跟谁学谁。厨房里的阿诚惊了一下朝厨房外看了一眼,讨好的冲他笑了笑,“大哥,饭马上就好”,被瞪了一眼赶紧接着忙手底下的活儿。

    明楼转身上了楼,那个笑容,那声大哥,是初秋枝头结出的第一个苹果,带着秋天凛冽的气味中盛放的欣喜,甘冽中夹着点酸,脆生生的。

 

    两人安安静静的吃着晚餐,谁都没有多话,一时间只听得到咀嚼声和刀叉落于白瓷盘上的声音。

    公寓里只亮着餐桌上的一盏低垂的吊灯,明黄的灯光柔和了阿诚棱角,明楼放下刀叉,端起酒杯,呷了一口问道,“凯恩斯和莎士比亚有什么区别?”

    阿诚也放下刀叉,嘴里快速嚼了两下,把那口牛排咽下去,对这个没头没脑的问题不知如何作答,“什么?”

    明楼倒是没在意,晃了晃手里的杯子,借着光看葡萄酒在玻璃下折射出来的颜色,“莎士比亚就像是酸甜不一的糖渍玫瑰花,凯恩斯嘛,自然是新烤出来的燕麦面包。”

    阿诚有些愣,他莫名的就想到很小的时候,有一天大哥对他说,你看这灯光,像不像昨天吃的奶黄包。

    是要这么做比喻吗?阿诚想,他也是会类比的,大哥的眼睛就像是熬得浓稠的麦芽糖浆,曾经好几次,大哥逆着光看向自己,他都觉得自己快要溺死在那双眸子里。

    他看着灯光下明楼的眼睛有些出神,便听得明楼问道,“你觉得声音是有味道的吗?”

 

6

    其实就连明楼自己,也未曾弄明白过这味道究竟是怎么来的。

    比如大姐,有时是苏州老铺子里的糖桂花糕,一口黏黏糯糯的吴侬软语;有时候,是二十四凉茶。再比如《十字军骑士》,尝起来就像一杯Martini;拜伦的诗,就如酒心巧克力一般。

    而阿诚,有次明楼偷懒,斜靠在椅子里同阿诚坐在阳台上,借口检查阿诚功课为名,让他读原版的《资本论》,那样的一本书,竟生生让他读出几分桃红玫瑰酒的味道来了。他渐渐开始放空,轻轻的哼着La vie en rose,竟恍若真的生出几分醉意那般。

    那股味道不见了。

    阿诚坐在一旁,冲着自己撇了撇嘴,明楼意味不明的笑了笑,揉了揉他的头发,看着他跑开去。想着,阿诚的唇也如玫瑰花一般鲜艳。

    真的是醉了啊。明家大少爷眯着眼,看着午后珍贵的阳光出神。

 

    后来阿诚去了伏龙芝,头几个月明楼的方糖消耗量大的吓人,一份奶三份糖,但他仍觉得不够,嘴里总带着微苦。再后来,甜或不甜,红茶或咖啡也没什么太大的关系了,他缺的那一味糖,怕是短时间内都没得吃了。

    阿诚回来时他不在巴黎,反而比阿诚迟了一天才回到公寓。他掏出钥匙站在门口,门由里面拉开,他的少年就那样静静的站着冲着他笑,瘦了,黑了,也精神了。

    “长高了。”

    阿诚噗嗤一下,“见谁都说长高了。”

    他舌尖上尝到了柠檬草薄荷糖的味道,真带劲。

 

    再后来,回了多风多雨的上海。

    那时他已经有强大的情绪控制力,不会在被他尝到的味道所左右。酸甜苦辣,活到这般年岁,见过多少场面,泰山崩于前尚能面不改色,更何况那缠绵于舌尖的味道。

    他的情绪也会外放,看对手是何人,看在何场合,看针对何事。

    

    打开大门,面对外面记者的长枪短炮之前,明楼摸了一把头发问,“发型怎么样?”

    阿诚抿着嘴,“真像汉奸。”

    “没大没小。”

    “我们说话坦诚而已。”嘴角的笑已然快要隐藏不住。

    他伸手隔空点了点他,“看来我也要学大姐,整肃家风。”

    明楼推开门,挂上合适的微笑,抬手示意,嘴里一阵百香果花茶的味道弥漫开来。

    

    之前他同阿诚说,你还好,有我陪你。

    不。是谢谢你,一直陪着我。

 

7

    阿诚听得明楼问,“你觉得声音是有味道的吗?”

    大哥穿了件冷灰色的毛线开衫,里面是白衬衣,最上面扣子解开两颗颗;没有抹发胶,右手手腕没戴手表,但能看出一圈痕迹;握着酒杯的手骨节分明,就着灯光和玻璃杯折射的光,他觉得自己在大哥眼里看到了星光,看到了整个银河。

    他想起很久以前,那是还小的时候,明楼站在一旁,让刚学跆拳道的他去揍不听话的明台。明台倒也不记仇,两人打完了躺在客厅地板上呼呼直喘气,明台说,“你什么都听大哥的。”

    他那时笑笑没说话,偷瞄坐在沙发上拿着份报纸的明楼,想着“大哥总是对的”。后来这个问题的答案,他答了明台的另一个问题。

    明台在房间门口堵他,问,“大哥是不是汉奸?你是不是汉奸?”

    他答非所问,“先生说什么做什么我管不了,我只要知道,我听先生的就好。”

 

    此时此刻,明楼坐在他对面,神情放松,嘴唇因为红酒的浸润显得饱满而红润诱人,他忍不住舔了舔唇,端起酒杯也抿了一口。他刚放下,便看到明楼仰头,一口喝干杯中剩余不多的红酒,喉结小幅度耸动了一下,他咽了咽口水,鬼使神差的,伸手附上了明楼的。

    目光如灼的看着他,一如从前许多次那般,只要你说,我便是信的。

    明楼反手握住阿诚的,两只手都修长白皙,骨节分明,一时竟有些分不清。

    死生契阔,与子成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今后的路,还长着呢。

 

*桑赫斯特皇家军事学院 和俄罗斯的伏龙芝、美国的西点、中国的黄埔并称四大军校,桑赫斯特在英国,离法国比较近,所以私设大哥上过军校。

*出自《诗经》邺风《击鼓》篇,私以为无论是作为战友之情,还是做相濡以沫的爱情讲,这句话放在楼诚身上都是合适的

 

【插一个弹幕说大哥头疼是CPU过热,于是一个神夏粉就开脑洞了

 

    “阿诚,不要说话。”

    “大哥,我没张嘴啊。”无辜小鹿眼。

    “你在思考。”

    阿诚无语……

    “尝起来甜腻腻的,把我的脑子都糊住了,没法思考了。”

    嗯,成年后阿诚平日里的声音如上好的枫糖浆淋在刚出炉的新鲜松饼上,温暖,醇厚,还带着丝丝的甜。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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